首页 财经动态 公告通知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党风廉政 资源共享 网上互动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正文
沛县财政局机构设置
2007-12-25 作者:沛县财政局 编辑:沛县财政局 阅读: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人秘股  联系电话:8967678689676796

职责:

1.  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2.  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拟定《沛县财政局年度工作要点》。

3.  对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4.  负责财政信息的搜集利用和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组织和编写《财政情况》等内部资料。

5.  会同有关股室搞好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6.  统一管理全县财政对外的宣传报道,审查重要宣传稿件。

7.  负责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办理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编写会议纪要,编制财政局大事记。

8.  负责局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机要文电,负责公文督办和核稿;负责县委、县政府、县党政领导及局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

9.  负责管理局机关档案,办理档案借阅,指导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10.  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组织和督查有关股室处理信访事项。

11.  负责协助领导和有关股室做好迎接各种对财政工作的检查准备工作和接待工作。

12.  负责上传下达和与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工作。

13.  负责管理财政局国有资产,并拟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局政府采购工作。

14.  负责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的正常供应;局职工食堂的管理;办公用品及劳保福利用品的购置、分发和管理;车辆加油、维修及保养;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的维修、保养及网络系统的维护等。

15.  负责局通讯、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6.  负责和相关股室做好考勤、考评及考核工作,组织全局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

17.  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8.  负责全县财贸系统内12家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具体包括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的通知、文件的收发、工作的布置、数据的统计、组织卫生区的打扫、植树工作的分配等等。

19.  随时做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股(国库股)  联系电话:89676761

    职责:

1.  研究财政预算分配政策和预算管理改革,贯彻和落实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原则,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2.  汇总年度全县预算;

3.  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汇总审核县本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批复部门预算;

4.  管理预算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

5.  负责对镇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镇级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对镇级财政的管理指导工作;

6.  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

7.  管理罚没收入;

8.  在权限范围内研究、拟定地方税收政策;研究地方税制改革方案;参与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和考核;

9.  负责管理审核税收减免、退税、返还等工作;

10.   审核和监督税务部门的代征代扣手续费、各项税收提成等;

11.   调查税源情况,研究全县税负水平;

12.   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13.   审核上报地方性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草案;

14.   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把关工作;负责拟定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5.   管理国家赔偿经费,具体办理国家赔偿经费的审核和拨付;

16.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17.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

18.   负责县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管理;

19.   追踪分析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   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汇总县级部门决算,汇总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

21.   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管理各类财政性资金;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开设账户进行初审;

22.   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3.   负责“镇财县管”工作,管理镇级总预算会计核算业务;

24.   贯彻执行国家内债政策和管理制度;

25.   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行财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8967676789676769

    职责:

1.  负责全县公教人员工资的录入及发放工作

2.  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

3.  拟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4.  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5.  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6.  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7.  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8.  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9.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并结合沛县具体情况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10. 编制全县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审查批准政府采购月计划并依法指导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11. 组织政府采购,确定采购方式,审查供应商的资信条件;

12. 负责政府采购招标、开标、评标的组织实施;

13. 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数据库、专家库、供应商库;

14. 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15. 组织履约验收,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

16. 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合同的执行,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17. 整理采购活动记录,并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的整理归档及保管;

18. 协调有关部门对定点服务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综合股  联系电话:89676783

职责:

1.  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

2.  负责县级预算外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减免、统筹使用管理;

3.  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的筹集与管理及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

4.  审核、报批全县性和各部门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

5.  检查指导票据的使用;

6.  监管彩票市场;

7.  参与住房、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管理有关资金和财务;

8.  负责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负责全县综合管理工作;

9.  负责综合财政统计工作等。

10.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各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

11.     拟定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经建股  联系电话:89676785

职责:

1.  研究拟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

2.  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

3.  负责有关竣工项目的决算管理;

4.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管理物资、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

5.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各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

6.  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7.  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8.  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9.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企业股  联系电话:89676763

职责:

1.  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

2.  研究并实施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的改革;

3.  贯彻执行并研究改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4.  负责监管县级所有国有企业财务;

5.  拟定企业国有资产预算编制方案;

6.  拟定企业财产评估政策和制度;

7.  负责企业亏损补贴、技改贴息资金、扭亏贴息资金、科技三项费用、财政对企业的专项补助(原税收返还)基金、区街工业发展基金、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学研联合专项资金、污染防治基金、企业解困基金、星火和火炬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

8.  指导和监督旅游、外商投资企业、外经企业和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督,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

9.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研究拟定有关配套实施办法;

10.     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

11.     负责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

社保股  联系电话:89676737

职责:

1.  拟定有关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

2.  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

3.  研究提出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会等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

4.  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财务管理使用情况;

5.  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6.  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7.  管理彩票发行机构财务

农业股  联系电话:89676780

职责:

1.  负责农林、水利等农口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并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  负责县级农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管理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研究提出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

3.  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4.  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5.  贯彻实施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6.  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

7.  管理和统筹安排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土地复垦资金;

8.  负责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9.  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10.     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村级三项资金”,对全县乡镇财政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11.     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12.     参与粮食直补、农资增支补贴等有关财政涉农政策的研究,并指导财政涉农政策在农村的落实;

13.     调查有关涉农财政政策,会同县税改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等。

会计股  联系电话:89676760

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组织《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拟定全县会计规章;组织实施全县会计工作发展纲要;管理全县会计工作。

2.  负责组织并实施会计委派制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3.  管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组织实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考、发证、注册登记工作。

4.  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5.  负责组织表彰、奖励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会计人员;受理全县会计人员来访,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会计人员重点案件。

6.  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  研究会计工作政策,做好会计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  指导全县会计学会、珠算协会工作;组织开展会计、珠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9.  搞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

财监办  联系电话:89676736

职责:

1.  对县级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县级政府授权对镇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3.  对全县各项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预算监督检查。

4.  对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及社会审计机构执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5.  对财政局内部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和基层财政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审计。

6.  对群众举报的违反财经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

7.  制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并扎口管理,统一管理。

8.  联合有关检查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专项监督检查,就查出的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9.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经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10.     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检查工作。

结算中心  联系电话:89676759

职责:

1.  建立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

2.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3.  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4.  规范支出支付程序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 沛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2007-12-2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网站管理 网上互动
  网站管理:沛县财政局  技术支持:沛县财政局 办公室  电子信箱:pxczgov@163.com
  地址:江苏省沛县正阳南路14号  邮编:221600  电话:0516-89676786 89676796
  版权所有 2007-2008 沛县财政局  苏ICP备075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