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部门预算报表注意事项(一) | |
| 2007-11-13 作者:沛县财政局 编辑:沛县财政局 阅读: [ 大 中 小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
2008年部门预算报表注意事项(一)
一、表五《沛县县本级2008年在职人员工资情况表》:
1、事业人员岗位工资填列在“基础工资”列,绩效工资填列在“职务工资”列。
2、本表区分编制性质填报,行政人员在第8行(即“事业人员小计”行上数第2行)以上插行,插入足够的行次后,将第7行的公式下拉到行政人员的最后一行;如同一单位有两类事业人员,按功能科目区分填报,填报时插行规则与行政人员插行规则相同;如同一单位有两类以上事业人员,按功能科目区分填报,先从第二个“ 事业人员小计”行开始,复制产生第三个“ 事业人员小计”,同时修改“事业人员小计”求和公式,将第三个“ 事业人员小计”汇总加入。填报时插行规则与行政人员插行规则相同。
二、《2008年部门预算汇总表》必须按照功能科目填报,目前表中第6行同一固定为“行政运行”“ ”填入功能科目代码,从第7行开始按单位其他功能科目填报,相关基础数据可以根据第6行公式自行设计公式取数,也可以直接填报基数数据。但从“政府统筹”列开始有计算公式部分不得修改。“所属类档定额标准”全部需要手工收入,主管部门为2000,基层单位为1800,政法部门及四套班子、组宣统的定额标准可询问业务股。
三、11月12日表中,《基本信息表》“三、其他实有人员数”(即 F4单元格)计算公式中重复计算了“退休人员”(即 F15单元格),如单位下载使用原表,可自行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