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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2007-11-12 作者:沛县财政局 编辑:沛县财政局 阅读: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沛 县 财 政 局 文 件

沛财预〔2007〕8号
 
 
关于编制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县各部、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更好地发挥部门预算在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将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1、突出保障重点。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必需的基本支出的基础上,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优先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事项的资金需要,加大对困难群体、新农村建设和公共事业投入,支持各项改革,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持和谐社会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2、统筹收支安排。预算编制要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单位支出预算安排应遵循“先用预算外资金、后用纳入预算管理资金、再申请预算内资金”的顺序,量入为出,勤俭节约。
3、深化预算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完善预算制度,严格预算执行;提高均等化服务和科学理财水平;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细化到款到项到目,与政府收支分类、工资制度和非税收入等改革要求相衔接,满足国库集中收付的需要。
二、编制内容
1、部门预算收入范围:
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非税资金: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收费)、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转移性收入:上级单位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结转收入。
2、单位预算支出范围: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车辆燃修费和其他费用)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支出项目、上级确定的项目和本单位确定的项目顺序来安排。
3、编制部门预算单位范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不含医院、卫生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编制方法
对部门预算中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1、预算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2008年县本级财力情况、现行供给范围和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其中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参照上年收入数、本年收入变化因素及原定补助比例预测。
2、非税资金收入由各单位参照2007年收入预计数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变化情况,实事求是地预测2008年的各项收入。除政策性因素外,非税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实绩。
3、其他各项收入由各单位参照2007年收入预计数及预计变动因素进行编制。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支出、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车辆燃修费和其他费用等。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编制
人员工资。全额拨款单位按实有人数计算,财政全额安排。其余单位从非税资金收入中安排。借用人员及临时人员不安排。
取暖费。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人数在职人员×60元,离退休人员×180元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降温费。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在职人数×160元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住房公积金。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5%×12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在职及退休人员月工资总额×7%×12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人数×36元/年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养老保险金。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实有人员月工资总额×25%×12,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全额单位不安排。
失业保险金。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实有人员月工资总额×2%×12,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全额单位不安排。
福利费。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人员×30元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离休人员(含民政局特一等残军)统筹医疗费。全额拨款单位按实有人员×8000安排。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离休人员特需费、参观工农业生产费。全额拨款单位,按县镇财政负担离休人员实有数×(500+200)安排,其中,教育系统离休人员安排给教育局,其余安排给老干部局。其余单位以非税资金收入安排。
2、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编制
县直单位按照统一的支出定额,根据在职在编人数,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实行总额控制。
1)日常公用经费。全额拨款单位按财政全额负担的在职在编人数×该单位所属类档定额安排。各学校按教育部门定额安排。其余单位按该单位所属类档定额从非税资金收入中安排。离岗退养人员、超编人员不安排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要安排到项目。
2)车辆燃修经费。县四套班子领导车辆,按每辆每年3.5万元安排;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财政负担1辆,按每辆每年2万元标准安排。其他单位,按每辆每年2万元标准从非税资金收入中安排。
3、征管成本支出,是指单位为收费或因提供服务而发生的直接成本,包括制证、材料或药品消耗等,编制时须提供相关文字说明,详细列出成本项目及计算标准。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1、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原则。项目预算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支出项目、上级确定的项目和本单位确定的项目顺序和财力可能来统筹安排。
预算内安排的项目支出,按上述安排顺序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有非税收入或其他收入的先使用非税或其他资金,不足部分预算适当安排;非税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根据单位财力,在确保基本支出项目和政府统筹的前提下安排项目支出。
2、部门申报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和全年工作计划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后,送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审核。
3、各部门和单位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补助到镇的,要核定到具体项目和镇。暂时难以落实的,作为预留资金处理,在下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调整。
四、编报时间
2007年11月16日前,各县直部门根据单位情况和定额标准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财政局各分管股室。
五、编报要求
1、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决定了各部门、单位2008年度收支规模和行为,决定了2008年部门资金使用方式,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财务部门要统一扎口管理部门预算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预算编制计划和规程,确保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准确编制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县财政局。
2、切实加强对项目预算的论证工作。要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早规划、早论证,先办必保项目。对所有申报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部门预算中确定的项目,将作为2008年度财政跟踪管理和绩效考评的依据。
3、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在部门预算范围内,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范围的项目,都要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不得进行无预算或超预算的采购,采购中心不受理无预算或超预算的采购申请。同时,凡是符合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编制详细的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该执行计划在部门预算批复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另行批复到各部门。
4、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各项收入预算。对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等收入,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充分考虑影响收入增减的因素,合理进行预测,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于收入变动情况较大的,要作详细说明。对故意少报、瞒报、不报的,一经查实,将等额扣减财政拨款。
5、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由于经济发展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增多,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各部门、单位要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从紧编制预算,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OO七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财政    编制    预算    通知                 
 抄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沛县财政局                          2007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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